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请《2022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2022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承办单位按照《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的程序办理。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政府各部门要制定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该项工作同时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022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2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南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拟开展的重大决策程序 |
决策中是 否需听证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完成时间 |
1 |
《2022年南昌市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意见》 |
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2年12月 |
2 |
《2022年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计划》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发改委 |
2022年6月 |
3 |
《鄱阳湖南昌湖区“一断面一策”治理方案》 |
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12月 |
4 |
《南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示听证 |
是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2年12月 |
5 |
《南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2年12月 |
注:该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如有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及时纳入目录,将调整后的目录重新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