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南昌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825.37亿元,占全省比重为37.1%,较前三季度提升0.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0.8%,较前三季度加快0.2个百分点,与全省增速(11.1%)差距进一步缩小,由前三季度的0.7个百分点缩减到0.3个百分点,省内排位第6,与前三季度持平。全市增速较全国平均增速高出4.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