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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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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依据

1.      本部门执行的主体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    本部门独立执行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

二、执法权限

处罚: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最高限额20万元)

三、执法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审核—→听证—→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案、案卷归档

四、举报单位及电话

南昌市统计局   执法大队

举报电话:0791——8388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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