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统函〔2020〕46号
南昌市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建立<南昌市城市节水统计调查报表制度(试行)>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南昌市城市节水统计调查报表制度(试行)》,报表制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
该调查由你局负责实施,请严格按审批后的制度和方案组织开展。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及有关措施,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和调查各项保障,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妥善管理好数据资料。
请将正式印发的报表制度报我局法规处。报表制度实施期间如有调整,或有效期满需继续实施,请按规定重新报批。
南昌市统计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