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会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从事会计服务的公司,并在南昌有常设机构;
(二)供应商需委派壹名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的专业人员到市统计局驻点工作。会计人员一经委派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变换的,必须先征得委托方同意后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接替原任人员的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在服务期内,若发现委派会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违反采购方的纪律或个人身体方面原因,采购方可要求调换该派驻工作人员;
(三)供应商应独立配合委托方完成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培训、指导与监督,以及对其工作质量和履行协议情况的评定,并严格按照采购方指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服务工作;
(四)在同等条件下,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经验或者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优先。
二、会计服务内容
为南昌市统计局、南昌市统计普查中心、南昌市统计执法大队等三家单位提供日常会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账务处理(包括工会经费和党费);
(二)年度预算、决算及公开工作(含工会经费预决算);
(三)编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月报和年报;
(四)编报行政事业内部控制管理报告;
(五)编报政府财务报告年报;
(六)报送财政部债务监测平台数据;
(七)财政要求的全年绩效评价工作;
(八)年度固定资产盘点;
(九)非税收入管理;
(十)配合相关部门财务审查;
(十一)我局交办的其他临时性财务工作。
三、响应方式及要求
(一)响应单位应提供服务方案,并填写《会计服务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该表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在符合条件并满足3家及以上单位响应后,由市统计局采购小组对响应单位的资质实绩、服务方案、会计服务费和委派人员资质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拟选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会计服务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所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如有虚假不实情况将取消拟选聘资格,即从剩余响应供应商中以评分由高到低递补。如剩余供应商均不符合要求,则重新采购。
(四)供应商确定后,将与市统计局签署会计服务协议。
四、材料接收及联系方式
响应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1日17时。报送的材料请在工作日内直接递送至南昌市统计局机关党委,材料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章明,联系电话:0791-83884410,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A座16楼1600室南昌市统计局机关党委。
附件:会计服务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