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1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推进落实基本情况
2022年5月至6月,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南昌市统计局对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开展巡察。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聚焦2019年以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及组织力欠缺三个方面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和问题查摆,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巡察相关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市统计局关于迎接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成立了迎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10月底,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统筹安排,系统推进整改。
对照问题清单,局党组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究,将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分别下发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区)统计局、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统计机构,对应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并建立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明确整改任务、措施、目标、责任和要求,确保整改落实立见成效。
巡察以来,局党组认真贯彻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充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巡察发现问题,紧扣统计职责使命积极整改系统施治,扎实推进整改全面落实,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以坚实的整改举措、明显的巡察成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完成了市委交给的此项政治任务。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将反馈的三个方面11项问题,细化分解为19个具体问题,提出了38条具体整改措施。
截至2023年5月10日,细化分解的19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1个阶段性完成),完成率100%。
“县区局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随着部分人员通过了国家统计局2023年2月21日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阶段性完成整改并将持续推进。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具体情况。按反馈问题和整改方案任务分解顺序整理公布如下: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政策有差距”方面
(1)关于“未完全做到‘应统尽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周通报制度,每周收集整理各县区进展情况,对入库纳统工作进度进行通报。二是加强“五上”企业新增入统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2022年全市新增“五上”企业2050户,同比增长36.9%,其中年度新增1420户,同比增长40.1%。
(2)关于“未有效提供‘统计分析’”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我局全年撰写各类统计分析报告111期,获省、市领导批示66篇次;2022年第4季度以来《前三季度全市GDP完成情况简析》等多篇分析报告获省、市领导批示。针对省委对南昌市提出“两个大幅提升”要求,加强了与全国省会城市对比分析,撰写了《基于经济首位度视角下提升南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对策研究》,报告通过和一些省会城市对比,对南昌经济首位度进行分析,进而为制定和优化南昌经济发展,稳步提升南昌经济首位度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
(3)关于“未及时转化‘调研成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撰写的《促进高品质服务业集聚发展——南昌市服务业发展情况研究》课题报告,如实反映了全市服务业发展现状、问题、潜力,提出促进全市高品质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已纳入全市调研课题,并向市委政研室报送成果转化情况。撰写的统计分析课题《南昌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策研究》,从统计角度为全面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建言献策。《南昌市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情况的调研报告》《2022年1-9月南昌市数字经济运行分析》等统计专报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以数辅政精准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其他统计研究课题通过统计要情形式呈送市委、市政府参阅。
(4)关于“对统计对象监督比较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业务单位方面,一是加大了市本级数据审核查询力度,采取市级重点抽查、县区级逐户核查的方式,对国家查询标记的单位集中组织了一次统计数据事后现场核查,对全市有研发活动的部分企业开展了研发填报资格和年报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对青山湖区和经开区规上工业企业进行了能源统计数据核查,对当月数据波动较大的企业加强数据和佐证材料比对核查,对油菜冬播生产情况和农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了实地摸底调查;2022年第4季度以来完成规上工业企业实地核查38户、抽取35户企业审核凭证并通过,限上贸易单位实地核查21户,完成投资项目实地核查2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0个、建筑业企业12户,投资项目抽取凭证审核304个、规上服务业抽取凭证审核18户;加强问题整改和数据监测,相关公司自2021年9月起已经修正了平台产值数据。二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数据审核制度,印发《南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南昌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2023)》等制度,严格执行数据解锁省局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数据审核查询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统计机构方面,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核查整改,对数据存在差异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企业强化实地核查和限期整改,2022年第4季度以来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统计机构共实地核查企业183户,其中2家企业数据存在差异,督促限期整改并已整改到位,1家经实地核查数据未达到规模要求按规定予以退回。二是加强凭证抽查,2022年第4季度以来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统计机构共实地核查企业181户,其中3家企业凭证数据与统计网报数据有差异,已查明原因并完成修正。
(5)关于“履行统计执法职能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及工作能力。组织法治工作人员对2021年度全市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全市统计执法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自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统计行政处罚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2.“统计服务理念还不够强,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方面
(6)关于“为统计调查对象服务意识还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业务单位对县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开展了《非经济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网络培训、全市投资领域统计业务培训会、五经普工作业务培训、全市人口科技领域统计业务培训会,申请并组织县区统计业务骨干同步参加了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组织的业务视频培训会,统一编印了《贸经统计工作业务指南汇编》《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填报指南》等统计工作业务指导手册,结合年报和新增工作对县区统计工作人员开展了线上线下培训,借助调研走访时机对企业开展了“一对一”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行业划分、统计指标、统计口径理解不清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各级统计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统计机构在国家、省、市统计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加强自主巩固和学习提升,2022年第4季度以来针对各乡镇(街办)及企业统计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共计41次,参训人数共计900余人,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共计700余次,编印了《入统指南》手册,积极为基层统计业务人员答疑解惑。
(7)关于“统计成果运用不能满足大众需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2001年以来二十余年的南昌统计年鉴整理制作成电子书,已将二十余年的各项统计数据上传至市统计局官网方便社会公众查阅。2022年反馈网友统计数据需求63次,答复12345热线21条,组织新闻发布会3场、参与1场。
(8)关于“执行财政要求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有关规定及程序要求注销了原电子计算站、农调队、信息中心账户。
(9)关于“财务审批有时还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施工单位对《工程预算书》空白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落实《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市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2018年度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实施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洪采购〔2017〕1号)精神,小额工程定点采购有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开始,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工程政府采购由单位自行采购。我局按照该通知落实相关规定。三是因该次办公室维修工程量不大,如作第三方预算和结算,需增加约10%费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故该次办公室维修未聘请第三方进行预算和结算,以比较便捷的议价方式进行采购,符合相关规定。
3.“党组领导作用弱化,党建工作有短板,统计基层基础较为薄弱”方面
(10)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在2022年12月30日的党组会上听取了局党组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已分别听取分管科室、单位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整改方案印发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已开展“四必谈”36人次,指出问题10个,提出整改措施39条,全面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南昌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和防控工作机制,全面规范核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深化。
(1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迅速召开组务会,组织全组人员进行了传达学习,认真研究讨论了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了《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2022年市委巡察市统计局相关意见的整改方案》。驻局纪检监察组从“加强统计专业知识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做到引领多数;加强驻在单位日常监督,做到防线前移;加强对统计执法的监督,做到突出重点”等四个方面落实了整改。
(12)关于“党组会和局务会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已严格区分。凡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范围的事项,已按照《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度规定,提交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属业务类、非“三重一大”事项,列入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召开局党组会20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7项,召开局长办公会8次,均按以上原则认真区分、严格执行。
(13)关于“呈阅审示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度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呈阅审示事项均先通过局党组会集体研究。2022年共召开局党组会25次,累计集体研究了78项事项;并研究通过了1项“三重一大”呈阅审示事项,《南昌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送审稿)呈送市委、市政府。
(14)关于“审批事项未经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江西省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11月7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有关工作通知》(洪统发〔2022〕47 号),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
(1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先后于2022年11月4日、2023年1月10日通过双周大讲堂、专题培训的形式对党务干部进行了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并组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对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南昌市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实施细则>的通知》(洪组发〔2020〕39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的通知》(洪组发〔2021〕1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洪组发〔2021〕2号)进行了再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要求,吃透有关党员发展的精神。二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流程、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在机关党委会上已对有关情况做出说明,并开展了自我批评。
(16)关于“县区局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动安义县、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等4个县区至少有2人申请报考统计执法证。2023年2月21日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按期进行,部分人员通过考试已获得统计执法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将持续推进。
(17)关于“乡镇、村统计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统计局积极推动县区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县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开展调研。按照辖区基本单位数量变动与统计人员增减联动机制配齐配强乡镇专职统计人员,定期收集乡镇专职统计人员名单,随时跟踪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并形成专报《南昌市统计基层基础情况报告》报送市领导。
2022年下半年以来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共增加专职统计人员45人,增加编制8个,已列入招聘计划12人,南昌县和东湖区提升了聘用专职统计人员的工资待遇,部分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改善了办公场所、添加了统计专用设备,有效缓解了基层专职统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提高了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8)关于“企业统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局印发了9000份统计普法宣传折页,积极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参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场知识竞赛活动,利用南昌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和转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下发《关于在部署2022年年定报工作期间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活动的通知》,选派普法骨干到县区党校进行统计法专题讲座,深入推进“执法+普法”“统计业务培训+普法”活动,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统计机构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实地调研、新增入统、业务培训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22年第4季度以来共开展送法进企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900余份,开展统计法律法规集中宣传4次,有效提升了企业统计法治意识。
(19)关于“部分巡察整改出台的制度未经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2019年巡察整改出台的《南昌市统计局关于严格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南昌市统计局干部工作日督查制度》《南昌市统计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未经党组会研究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剖析整改。目前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工作日督查制度已较好地落实和坚持。加强了全局人员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建立了因私出国(境)审批台账及护照借出归还台账,全局科级以下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均已上交局组织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二是已严格执行《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度规定,2022年6月以来,经局党组会研究并出台的规章制度有《关于印发<南昌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南昌市统计局关于建立“数责制”分片负责制度及成立工作专班的通知》《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等共计8项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市监委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局党组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对全部19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纠治彻底整改,有效保证了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并坚持推动整改成果巩固转化。
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回应群众关切的政治担当,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政治责任,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决不松劲歇脚的执着、决不疲劳厌战的韧劲,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持续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永远在路上”“永远吹冲锋号”的清醒坚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斗争到底,为助推新时代南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统计保障。
一是扛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放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国之大者”意识,切实扛实抗牢整改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不放松。以巡察整改成效为目标导向,持续强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结果运用,自觉把巡察成果融合转化到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巡察一次、进步提高一次。三是坚持系统施治不放松。着眼治标更治本,深化源头治理,巩固长效机制,涵养时代新风,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91-83884416;邮政信箱:江西省南昌市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北三楼3082室,邮编330038;电子邮箱:njttjzhc@163.com。
中共南昌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