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十九大以来,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重要文件,对各级统计法治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需不断加强统计普法与执法监督工作,坚决防治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此项目的内容是切实加强统计普法宣传,认真做好统计法治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坚定不移开展法治南昌建设。
实施情况:该项目由市统计执法大队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
实施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部门职责,坚持依法治统,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工作途径,努力为统计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2、阶段性目标
(1)积极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2)加强统计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提高统计执法效率。
(3)坚定不移做好法治南昌建设工作。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1)制定印发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开拓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活动,到县区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市普法办布置的普法宣传活动。
(2)按要求开展虚报瞒报统计数据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对全市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排查和整治情况统计表进行汇总。
(3)按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制定并报送了市统计局2019年法治南昌建设工作计划。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绩效评价对象为统计执法项目,本次绩效评价范围是:
(1)绩效目标与工作规划的适应性;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
(3)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5)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主要依据是各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的通知(洪财预〔2013〕69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20〕10号),由市统计局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采取抽样调查、指标分析、座谈研讨、询问查证、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汇总等方法进行,最后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包括执行率指标(资金落实)、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市统计局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20]10号)精神,按照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整理项目情况,并就所掌握内容,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与项目有关人员进一步核实,最后,对核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项目绩效进行评分,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度统计执法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汇总数据、图文资料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规范性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文件精神,设立了该项目,项目设立具有规范性。
2、预算资金执行率指标情况分析
2019年统计执法项目资金已足额到位,预算资金执行率是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
1、业务管理情况分析
各项统计执法工作均依照相关制度规定有序开展。
2、财务管理情况分析
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南昌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情况分析
按要求完成本年普法资料编印,并发送到统计领导干部及统计调查对象手中。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了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按照省统计局的部署,继续参与手机普法报宣传工作,编写统计普法宣传内容,通过南昌手机普法报发送普法彩信。积极向市普法办报送法治信息。经考核,各项产出数量指标均实现了预期值。
2、产出质量指标情况分析
所编印的统计普法宣传材料的内容符合《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全局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竞赛的参与度较高。普法彩信的内容也符合《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报送的法治南昌建设信息内容符合法治工作要求。经考核,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3、产出时效指标情况分析
经考核,各项统计执法工作均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4、产出成本指标情况分析
统计执法项目支出符合国家或相关部门支出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让基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地认识统计法相关规定,深刻领会统计法治的重要性,从而在工作中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氛围。
2、可持续影响指标情况分析
本项目具有可持续影响,统计执法工作契合了统计执法大队的工作职责,符合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有利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事前规划到位。执法大队的各项工作在开展前均制定了相关的计划、方案或者以通知的形式明确相关事项,做到了事前规划到位,从源头把控项目执行的效果。
(2)事中执行到位。好的规划还需要好的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能按照事前的规划有序推进项目进展,确保项目执行效果不打折。
(2)事后总结到位。重要工作结束后,执法大队会就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项目的执行效果。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统计执法人员需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后,持合格证书上岗,因此,目前我市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六、有关建议
认真筹划2020年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主动与省局对接沟通,充分调动全市统计人员报考,及时发放相关考试资料,力争全市每个县、区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顺利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