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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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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统计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南昌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统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建制。主要职责是: 

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统一管理县(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趴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系统谋划南昌统计事业发展

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新任务,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面对南昌“破围而出”的发展压力,统计工作要把握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主动服务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明确调研方向二是要制定调研制度三是要注重成果转化。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统计调查基础保障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有效提升统计调查能力的前提条件,是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充实基层统计力量二是提高统计专业能力三是规范基层统计管理四是形成部门协作联动五是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六是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三)瞄准改革创新主线,持续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既要落实好国家既定的和一些新出台重大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在南昌落实落细,还要结合南昌发展实际开展自主创新。一是不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学习领会全新统计调查制度三是继续推进统计改革任务四是主动适应国家方法变化五是加紧实施我市方法创新举措。

(四)聚力重点攻坚目标,奋力展现南昌统计担当作为

要勇于攻坚克难,发扬钉钉子精神全力做好上级统计部门各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一是做好统计督察问题整改二要做好高质量发展考评工作三是要高效开展统计监测预警四是有序实施各项普查调查任务五是要坚持不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六是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能力。

(五)强化政治建设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市统计系统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举措上,体现在今年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上,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一是要认真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二是要扎实推进“转作风、优环境”活动三是要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南昌市统计局本级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统计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南昌市统计普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南昌市统计局电子计算站、南昌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南昌市统计执法大队。编制人数74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数101人,其中:在职人数64人,包括行政人员3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45.2万元,比上年增加28.54元,增长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8.22万元;上年结转236.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745.2万元,比上年增加28.54万元,增长1.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31.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13.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8万元;项目支出213.8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13.8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68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13.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2%;商品和服务支出400.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其他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08.22万元,较上年减少39.25万元,减少2.5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0.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4%住房保障支出123.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57.66万元较上年增加71.64元,增长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局本级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2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94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级项目 1个,具体为:统计能力建设。

一级项目:统计能力建设

二级项目:南昌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运行保障经费

1、项目概述:为社情民意调查提供经费支持,保障统计信息咨询中心的正常运转。

2、实施主体:南昌市统计局

3、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4、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CATI系统运维1个、电访人员招聘100人开展培训4场次、电访设备更换1/年、开展电访4

质量指标:CATI系统故障率、电访员到岗率、培训合格率、电访系统设备畅通率、电访样本完成率

时效指标:CATI系统运维及时率、电访调查及时率、培训及时率、电访设备维修及时率电访开展及时率

成本指标:CATI系统维护成本、劳务成本培训成本、电访设备维修成本、电访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电访调查对公众想法的反应程度。

可持续影响指标:调查结果有利于电访委托方的决策。

满意度指标:电访调查委托方的满意度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6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3.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第三部分  南昌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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