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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统计局开展全市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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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全市县级统计局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我局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赣统字[2013]16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全市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万昱原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法规处人员为成员的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的考核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县区统计局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赣统字〔201316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周期、考核内容以及评分标准、考核组织和考核程序及报送内容等。对照文件要求,将考核任务逐项细化,落实到具体专业,具体责任人。各责任人按照《县级统计局考核评分参考标准》,逐项对照,逐项打分,认真收集和整理佐证材料,确保考核项目不重不漏,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三是严格标准,认真审核。225日至37日,市局以陈正军纪检组长带队,法规处、相关专业处人员参与的检查组分别对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认真听取县区统计局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汇报,对照《县级统计局考核评分参考标准》逐项进行审核,对涉及考核内容不够完善或需要加强的地方当面进行指出,以求今后的统计基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轨道。与此同时,市局各专业处室严格按照《县级统计局考核评分参考标准》,结合2012年各县区统计局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市局法规处根据各县区统计局自评、材料上报,结合市局各专业考核评分以及检查组到县区统计局实地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四是完善制度,规范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补充和完善了一系列统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台账。加大统计基础工作力度,按照统计工作规范化要求,群策群力,扎实推进,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始终把县级统计局规范化建设贯穿到全年的具体工作中,为促进全市2013年统计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打下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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